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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第三轮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
文网讯 4月18日,砚山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巡察组分别进驻八嘎、蚌峨、者腊三个乡和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开展巡察工作。
据了解,本轮巡察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18日,乡镇进驻时间原则上为30天,县属部门进驻时间原则上为20天。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县属部门延伸至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延伸至各站所、各村社主要负责人。
巡察工作将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联系“四个全面”, 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 即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紧盯“三大问题” 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三个重点” 即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
砚山县委巡察办在县委大门右侧设立巡察意见箱,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举报箱。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单位相关问题,特别是班子及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同时,对巡察组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巡察组人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的情况,可向砚山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876—3132186。
(邓维友 朱云润 李文雄)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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