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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2017-04-25 15:23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提升农民素质,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推动全县农业现代化进程,近日,砚山县出台了《砚山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守道德、讲责任的新型职业农民,今后将“持证”上岗,优先享受财政项目资金技术扶持和金融信贷支持等一系列奖励政策。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对经过教育培训,达到砚山县职业农民认定条件的农业从业者,通过考核、评价,对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评价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具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等基本特征。依照管理办法,本县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可以申报认定与管理。

据悉,新型职业农民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认定一次。对考核评估符合高一级标准的,按程序申报晋升。对有违法行为和不诚信行为,套取项目资金,不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管理服务等情形的将取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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