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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首次“微信庭审”开审
一起跨省离婚案成功调解结案
文网讯 开庭了,被告席空无一人,审判长却未宣布缺席审理,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富宁县法院木央法庭首启“微信庭审”,利用微信视频进行远程开庭,一起跨省离婚案成功调解结案。
2007年,冯某与来自四川广元的刘某相识相恋,2009年2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迫于生活压力,婚后冯某在家照顾小孩,刘某到福建厦门务工。两人聚少离多,感情日渐疏远,因家庭琐事而吵闹不断,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今年1月,冯某以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立案后,发现刘某的电话打不通,诉讼材料无法送达,故依法采取公告方式向刘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4月底,开庭时间临近,承办法官通过多种途径终于与刘某取得联系,并在开庭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庭前交流,刘某同意离婚,对女儿由冯某抚养自己支付抚养费无异议,但表示,因远在福建厦门工作,无法到庭应诉。
为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提出,刘某可以通过微信视频通话参与庭审调解,原、被告均表示同意。庭审当天,法庭向刘某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诉讼的权利义务,并向刘某宣读调解笔录及协议,征询离婚协议签字方式及送达方式,刘某表示知晓离婚协议内容,并就签字方式及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发表意见,书记员予以登记,法庭同时对庭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至此,一起离婚纠纷以被告通过视频通话参与调解的方式结案。
近年来,富宁县法院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探索“互联网+纠纷化解”新模式,运用微信视频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节约司法资源,还打破了空间的束缚,案件既符合法定程序又能顺利开展。
(黄文海 黄娟)
(编辑:熊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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