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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举报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有奖
文网讯 5月16日,马关县出台《马关县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举报奖励办法》,专门设立“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举报奖励资金”,对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进行举报奖励,经查证属实,奖励举报人300元。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县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有效查处违法建筑,马关县人民政府设立“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举报奖励资金”,对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进行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人举报的事实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300元奖励。 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由县财政按年度核拔,据实报销,专款专用。
新增违法占地(含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建筑是指正在施工但尚未建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的界定由两违办负责。
(李美昌)
(编辑: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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