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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出台奖励办法促电子商务发展
文网讯 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步伐,近日,麻栗坡县制定出台了《麻栗坡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办法》。
《办法》明确:凡在麻栗坡县境内新注册成立从事网上销售的企业,正常开展网上销售3个月后,优先安排给予“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扶持资金3万元,给予无抵押、无担保贷款10万元;凡在麻栗坡县境内新注册成立从事网上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应纳入麻栗坡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安排;在麻栗坡县境内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并在麻栗坡县结算纳税的,按照网上销售额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办法》指出: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向县工信商务局(电商办)提交奖励申请,网上销售数据统计表,销售的主要产品统计表,网上销售数据有效凭证、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材料;县工信商务局(电商办)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汇同县财政部门开展实地查验,确保申报奖励的真实性;对审核符合条件,获得奖励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兑现奖励。
《办法》还加大了监督检查,杜绝骗取套取奖励资金行为。对于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已拨付的财政奖励资金,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对外公布。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办法》政策期限为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秦天文)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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