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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砚山县纪委通报了扶贫领域7起履职不到位被问责的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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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王忠文在砚山县盘龙乡生猪养殖项目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监管过程中,因失职失责,履职不到位被问责。2013年7月,砚山县扶贫办、砚山县财政局联合申报砚山县盘龙乡生猪养殖项目并获批,批准和使用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共50万元。该项目由新民农场于2014年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实施主体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员失职失责,最终造成项目养殖生猪死亡61头,致财政扶贫资金损失11.44万元。王忠文作为砚山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核拨和监管,其在资金监管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对生猪养殖项目致财政扶贫资金损失问题负有监管失职责任。2017年3月砚山县纪委给予王忠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的问责。
2
县林业局副局长黑绍刚、八嘎乡武装干事兼经济发展办主任谭越祥在八嘎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和录入工作不认真,导致八嘎乡11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和2户农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问责。2012年至2015年,八嘎乡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和录入工作不认真,导致11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和2户农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黑绍刚作为当时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谭越祥作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对农户信息重复录入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砚山县纪委分别给予黑绍刚、谭越祥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
3
稼依镇人大主席卢顶强、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王发席、稼依镇经济发展办主任谭建辉在稼依镇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因审核把关不严和录入工作不认真,导致25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和信息错误录入,5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并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问责。2009年至2015年,稼依镇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因审核把关不严和录入工作不认真,导致25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和信息错误录入,5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并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卢顶强、王发席作为当时稼依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管领导,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谭建辉作为规划所原所长,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工作,对农户信息重复录入、错误录入和重复享受补助资金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砚山县纪委分别给予卢项强、王发席、谭建辉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
4
盘龙乡政府烟办负责人杨光德、盘龙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张学金在盘龙乡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户信息重复录入和1户农户重复申报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问责。2009年至2015年,盘龙乡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户信息重复录入和1户农户重复申报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杨光德作为时任盘龙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负责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的审核,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杨光德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张学金作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在信息录入工作中,因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出现信息重复录入的问题,且张学金所录入的人员信息中有杨仕明农户已重复领取补助款,张学金对该问题负直接责任。2017年4月砚山县纪委给予杨光德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砚山县监察局给予张学金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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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乡政府职工侬桂东、熊开林在维摩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和录入工作不认真,导致22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和9户农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问责。2011年至2015年,维摩乡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和录入工作不认真,导致22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和9户农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侬桂东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审核人员,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熊开林作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因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出现农户重复录入和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资金,对农户信息重复录入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砚山县监察局分别给予侬桂东、熊开林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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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建州,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权忠会,者腊乡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王海龙在者腊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格和录入工作不认真,导致22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和13户农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者腊乡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格和录入工作不认真,导致22户农户信息重复录入和13户农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李建州、权忠会作为当时者腊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管领导,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王海龙在者腊乡规划所工作期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户信息重复录入、错误录入和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5月砚山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建州、权忠会、王海龙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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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尹永俊在干河乡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5户农户在2012年享受抗震加固政策的同时再次领取2015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问责。2012年至2015年,干河乡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5户农户在2012年享受抗震加固政策的同时再次领取2015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尹永俊作为分管领导,对此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5月砚山县纪委给予尹永俊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的问责。
(砚纪)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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