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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适龄青年服兵役有奖励
文网讯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开始,砚山县结合当前征兵新形势和新任务,制定出台了“四个优先”、“两奖两金”优惠政策,鼓励广大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据了解,砚山县在出台征兵优惠政策中规定,对应征入伍青年家庭实行“四个优先”政策,即危房改造优先;居民地震安居工程优先;产业发展优先;村级组织干部聘用优先。“两奖两金”优惠政策,应征青年被批准入伍服满现役的除正常优待外,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其中,初中生3000元、高中生4000元、大专以上5000元;在外就读大学生返乡报名参军的同时可享受云南省一次性奖励金,其中,大专生3000元、本科生4000元;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全县当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给予发放,2016年标准为8925元。两年义务兵津贴20000元以上、退役金9000元、县政府安置补贴7200元,两年共有近5万元的收入。另外,义务兵退役后还可享受云南省政府提供的价值6000元的技能培训基金。
(砚山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沈忠兴 于代盛)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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