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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开展优秀行为规范征集宣传活动
2017-06-07 09:36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社区公约、行业规范等行为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文山州文明办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州开展优秀村规民约等行为规范征集宣传活动。

活动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社区公约、行业规范等行为规范,引导各地各行业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凝心聚力。

征集范围和条件如下:

各县(市)各行业、部门围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社区公约、行业规范等行为规范。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自然村或居民小组、楼栋组织实施的“居民公约”“组规”“寨规”、小组公约、楼栋自治公约等也可纳入征集范围。体例可以包括条款式、三字俗语、骈体文、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符合:依法由村民会议、居民会议、职工会议制定或修订,并报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合法实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订,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能够正确规范村民与村民、村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与邻村、职工与单位的关系;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单位特点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具有历史传承,至今仍在沿用,并能够结合新时期发展需要,不断赋予新内涵的村规民约,虽不符合以上“1、2”项要求的,也在征集范围。

此次活动,将发掘整理出一批地域特点浓郁、富有时代精神,切合村民、居民、职工需要,实施效果明显,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优秀行为规范。各县(市)文明办、州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步筛选,择优向州文明办推荐。

(杨凤金)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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