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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近年来,马关县将农民工进城就业创业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据统计,目前,马关县共有县内外进城农民工数量2.8万人。为让进城农民工就业有尊严、有面子、有保障,马关县畅通农民工进城就业服务渠道,全力让进城农民工在子女入学、就医、住房、落户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有力提高了农民工进城的幸福感。
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题。印发了《马关县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工作方案》,明确进城农民工子女与父母的户口、房屋权属登记证一致的,安排到片区学校入学;户籍迁入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租住地所在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划片区学校区域就近安排学校入学;户口和居住地均不在招生范围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入学。同时,开通绿色入学通道,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办理入学或转学时,享受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对部分农民工夫妻双方进城务工,子女未随父母迁移就学,造成子女与老人留守的情况,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加大对留守儿童教育监管,确保留守儿童得到接受公平、良好的教育。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县城区4所小学共有学生6721人,其中,进城务工子女2572人,占38.27%;城区2所初中共有学生3565人,其中,进城农民工子女803人,占22.53%;城区9所幼儿园共有在园幼儿4278人,其中,进城务工子女2041人,占47.71%。
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就医难题。认真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足额为进城务工农民工缴纳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截至目前,该县共有37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2.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1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1.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出台了《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方案》,给予农民工享受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16项服务项目。加强农民工防治艾滋病工作,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孕产妇HIV检测及母婴阻断工作,确保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阳性孕产妇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达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婴儿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100%,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体检测率达100%。
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难题。下发了《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来共支持农民工和有意愿的农民进城购房319套4.3万平方米,兑现购房补助金额159.5万元,契税奖励159.1万元。制定了《马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共解决了79户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制定了《马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马关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民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明确对进入本县县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4.5万元,一般农户户均补助3.5万元;对纳入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农户,进入本县县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7.5万元,一般农户户均补助6万元。
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就业创业难题。制定了《马关县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通过落实“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等政策,最大限度扶持进城农民工就地创业就业。2016年来,该县共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等749余笔8085万元。截至目前,共有6568名进城农民工在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自主创业。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全力服务企业做好招聘工作。2016年来,该县共开展各类招聘会4场次,发布企业用工信息143期,提供就业岗位8046个,现场达成就业意愿1687人,实现就业2076人。积极落实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和保证金,由县财政拨付专款100万设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项账户。建立健全了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所有建设工程必须按比例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应急解决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以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收缴到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益。2016年来,该县共处置涉及欠薪类案件76起,为2599名农民工追发劳动报酬2151.4万元。
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落户难题。认真实施《文山州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取消了县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落户的限制,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取消了农业、非农业及其他类型户口的登记管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不在区别对待,宽松的户籍政策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解决户口问题提供了最大的便利。同时,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的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也可以将户口迁移回农村。自2015年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来,该县共办理农业人口转移落户城镇400余人。
(王家品)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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