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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6月22日,马关县召集近800名县乡村干部安排部署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对全县贫困人口进行新一轮“回头看”,从最基础、最关键、最重要的工作抓起,全面实现扶贫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
——要求县乡村各级干部必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上强调,动态管理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实事求是,凡是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要按程序识别为贫困户,不再作规模控制、不提硬性指标要求,不给乡(镇)、村(社区)分配名额,一把尺子一量到底。此次精准识别必须严格执行省、州的程序要求,把主观指标、数字指标、客观指标和可见的指标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精准识别的质量;将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先退后进、公开评议、逐级审定等6个步骤环环相扣,每一环节都要实事求是严格落实。
——明确提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农户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核实、信息数据采集,7月10日前完成筛查、对比、核实;7月30日前完成评议、公示、审定,7月31日开始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必须应纳尽纳,确保“零漏评”;必须应退尽退,确保“零错评”;必须应扶尽扶,确保“零错退”;必须规范档案,确保“全记录”;必须数据信息可靠,确保“可追溯”。
——明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奖惩制度。对无漏评、错评、错退的乡(镇)党委、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于漏评率高于1%、错评率高于1%、错退率高于2%的,对挂钩的县级领导由州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乡(镇)和县级挂钩部门在2017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不得分;对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属职务调整的,不得平级调整;对问题所在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参与动态管理的县乡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处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免职撤换,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并将召回通知和处理措施记入个人档案。
(记者姚齐贤 杨发慧)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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