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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多项补贴引进电子产业企业入驻园区
文网讯 近日,砚山县制定下发了电子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车间装修、设备购置、物流运输等多项补贴的形式,积极的鼓励和吸引电子产业企业驻园区发展。
该县此次出台的电子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明确规定,对新引进高产值电子企业所需1000级以上无尘车间装修,每平方米一次给予补贴900元。对园区起到宣传作用,能代表园区形象的企业展示馆装修,按装修实际发生的50%给予补贴。已入驻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进行无尘装修,参照执行。新入驻企业在入驻砚山3年内所购新设备,按设备购置款的13%给予补贴。对新引进企业投产后,前3年产生的物流运输补贴按其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计补,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0.2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属砚山县急需引进的重大项目、高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高科技研发及园区产业链龙头企业发展需要,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政策。新入驻企业在砚山区域内必须稳定生产7年以上,若期限未满迁出则视为项目公司违约。应一次性退还县人民政府已给予项目公司所有扶持、补贴、奖励资金,未给予的不再给予;新入驻企业5年内上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不得低于政府给予的各项补贴总额,不足部份由企业按差额退还县人民政府。本优惠政策适用于2017年4月后入驻砚山县承接产业加工区的电子产业,以前已入驻企业新增项目参照执行。
(沈忠兴)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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