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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8.25群体性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2017-09-13 15:15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9月12日,文山市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8·25”群体性事件调查结果。

 

图为新闻通气会现场

 

2017年8月25日,王某伟通过微信朋友圈发表辱骂文山的不适当言论,随后引发文山市8·25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文山市公安局迅速对8·25事件中违法犯罪人员展开调查。经侦查查明,当天晚上在开化北路润丰小区路段聚集的人群中,共排查出10余名重点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现场打砸、网上散布谣言或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非法聚集滋事,多名群众围观。实施打砸过程中,不仅造成某房地产公司财物损失数万元,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传唤了22人接受调查,已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1人,教育训诫11人。发表不适当言论的王某伟则被处于治安拘留15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学法、懂法、守法,无论是网络虚拟世界还是现实生活中都要严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方式进行维权。对发生在我市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文山市公安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确保执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希望参与“8·25”事件现场滋事及打砸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对于该案,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广大市民应遵守国家法律,遇到问题,请通过正规法律途径合理解决。

相关链接:文山市发生一起网民不当言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记者 曾炜)

(编辑: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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