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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加强听湖母亲湖的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近日,砚山县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听湖水库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划定听湖保护区域,加大听湖水库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时间从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文件规定,听湖保护区范围为东至俩勒村、南至老国道323线、西接环城东路、北接物流园区至新国道323线。总面积14.8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6.74平方公里),并听湖水库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校核洪水位1523.55米,水位线向陆地水平延伸70米的地带(包括水库水域和湖心岛),总面积9.31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6.74平方公里,陆域面积为2.57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东至俩勒村、南至老国道323线、西接环城东路、北接物流园区至新国道323线。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5.57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围湖造田、围堰养殖、网箱养殖及其他侵占或缩小听湖水库水面的行为;烧烤、放牧、放养家禽、从事饮食服务业、开矿、取土、取沙、新造坟墓、采石、建盖房屋;破坏堤坝、桥闸、泵站、码头、水文、科研、测量、环境监测、保护界桩等设施;排放污水,倾倒土石、垃圾、废渣,抛丢动物尸体和残剩食物等废弃物;在水库及入库河道内清洗衣物、餐具等;在水库内养殖对水体有害的水生动植物或投放影响水质的饲料等物质;炸鱼、毒鱼、电鱼、钓鱼、网箱养殖和使用有害捕捞方法捕捞水生生物;未经批准使用燃油机动船;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除草剂。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钢铁、有色冶金、基础化工、禽畜养殖场、石油化工、化肥、农药、电镀、造纸制浆、制革、印染、石棉制品、土硫磺、土磷肥和染料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或者稀释办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除草剂;排放污水,倾倒土石、垃圾、废渣,抛丢动物尸体和残剩食物等废弃物;取土、取沙、采石、采矿及新建陵园、墓葬。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按照污染源调查的点源清单,对违规建筑物、违规建设项目(含工业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渗坑渗井偷排口等清理核定拟拆迁建筑物和建设项目的名单,制定拆迁方案,整理核定污水排放口的数量及分布,制定截污和拆除方案;对工程实施中和实施后的保护区严格土地使用管制,杜绝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水质要求和水库环境容量,提出点源污染负荷总量控制方案,对相关企业和污染排放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和治理方案;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坡耕地治理、测土配方、生态农业推广等方式,减少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农村面源污染,达到削减污染负荷入库的目的。
(杨朝仙)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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