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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砚山实施耕地休耕2万亩
文网讯 近日,砚山县印发《砚山县2017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确定,2017年,砚山县实施休耕面积2万亩(含2016年已开展试点1万亩),涉及阿舍、平远、维摩、盘龙、者腊、蚌峨、阿猛共7个乡镇11个行政村42个村小组。
为调整种植结构,引导农民改变玉米连作的种植习惯,砚山县围绕两季作物生产特点,因地制宜改种覆盖耕地、涵养水分、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的“粮豆、经作、饲料”作物,小春季鼓励种植豆科类、油菜、苕子绿肥等肥地作物,不种植小麦、马铃薯等损肥作物,大春季鼓励种植大豆、杂豆、禾本科牧草类和绿肥等养地作物,鼓励肥、豆与其他作物间套种、禾本科牧草农牧结合、牧草过腹粪便还田、作物秸秆还田,做到用养地结合,不种植玉米、烤烟等损肥作物。同时减少农事活动,减少化学物品投放,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据了解,该县将根据休耕地块,建立休耕种植模式、土壤墒情、休耕监测、效益测算等休耕数据档案,建立健全休耕前后相关档案资料对比,为探索完善休耕试点提供决策依据。项目实施由县政府统筹安排,有任务的乡(镇)政府、县农科局协同组织落实,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发动,县农科局负责技术指导。遵照农户自愿、村委会(或村小组)提出申请上报,乡(镇)政府和县农科局确认,经认定公示后,由村委会(或村小组)具体组织农户实施。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有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求,2017年全年休耕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年休耕试点2万亩,每年每亩补助500元),由县财政按照各乡镇试点休耕任务拨付到乡镇。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对实施完成的村组,每年经检查核实达到实施要求后,按农户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当年10至12月份兑现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给农户。
(胡衡)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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