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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11月9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立文山普者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的通告,对普者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设置、相关行为、活动须遵照的法律法规、举报电话作出明文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3号)、《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定规范与保护要求》(中国民航空管局AC-118-TM-2011-01)、《云南省民用机场保护条例》、《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普者黑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281号)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普者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和无线电设备的管控,保证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避免文山普者黑机场周边区域的各项建设对机场电磁环境产生干扰,防止破坏机场电磁环境的情况发生,现就设立文山普者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通告如下:
文山普者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设置为:以机场跑道南北管制地带基准点为圆心、10千米为半径的圆弧及2个圆弧相切而围成的平行于机场跑道内的区域范围,保护区域面积362平方公里(详见下图)。
(双击可看高清原图)
文山普者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的相关行为、活动,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普者黑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在文山普者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要严格按《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办理设台手续。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外,但属于机场净空区域内(指以机场跑道中线为中心,6公里半径范围及跑道两端<进近、起飞爬升>15公里范围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范围以外、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均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应征得普者黑机场的同意,在机场出具同意设台(站)书面证明材料后方能向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申请设台。在机场净空区域内设置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应符合《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86)、《VHF/UHF航空无线电通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JBz20093-92)以及《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的要求,不得对民航各类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违反机场电磁环境保护行为监督举报电话:
文山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0876-2612552
文山普者黑机场:0876-3896060、3896000、3896059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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