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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出台实施意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2017-11-11 08:41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今年砚山县出台《砚山县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用好用足用活各项土地支持政策,出实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优先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促进县域企业转型升级。合理布置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项目用地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产业、新产品项目用地和现代服务业用地;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用地,合理引导布局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盘活存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通过盘活存量、村庄整治复垦、增减挂钩,解决部分建设用地指标。对闲置1年以上(含1年)、2年以下的土地,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2年以上(含2年)的土地,按照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要求无偿收回,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简化用地审批流程,让企业“少跑腿”。加强国土、工信、政务服务等有关部门与用地单位的沟通协作,对企业实行项目用地资料一次性告知,避免企业多次往返提供用地资料。用地预审中不再开展补充耕地情况、征地补偿费用安排等相关审查。按照相关管理细则,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推进项目用地网上申报、受理、查询等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用地报件从受理到审批结束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1.5个月,提高用地报批效率。推行企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放宽出让金缴纳期限。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办法措施,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出让”等方式的供地,降低企业首次用地成本。根据出让土地规模、土地估价结果、土地市场情况等,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减免费用,降低企业成本助推经济发展。落实好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项目用地缴费中,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外,其余用地一律免缴;商住用地除缴纳省级20%部分外,州级10%部分免缴,县级70%部分缓缴。通过降低用地成本,大力减轻企业负担,有力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砚宣)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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