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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有效保护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促进行车安全,结合实际,马关县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明确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意见》,对县城规划区的建筑控制范围进行明确,有效消除有关安全隐患。
明确管控范围。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县城规划区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文山方向至老者桥,仁和方向至小马白,都龙方向至堵咒河,西畴方向至城子卡岔路口,八寨方向至南山河),严格按照县城规划要求设置条件进行控制。
严格建筑控制区。对规划区外道路建筑控制区进行划定。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执行,公路两侧公路边沟外缘不少于30米范围为建筑控制区。现有省道和新建省道公路两侧新建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边沟外缘两侧不少于15米;拆除重建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路缘或公路边沟外缘退让至少3米。现有县道和新建县道公路两侧新建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边沟外缘两侧不少于10米;拆除重建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路缘或公路边沟外缘退让至少3米。现有乡道和新建乡道公路两侧新建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边沟外缘两侧不少于5米;拆除重建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路缘或公路边沟外缘退让至少3米。进村道路和村内道路新建建筑物控制区范围原则上不少于3米,具体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实际确定。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由交通主管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会商确定。
加强公共场合管理。对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等场所控制区划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严格审批手续。加强现有公路两侧已建成房屋未审批问题。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便民利民原则,除县城规划区和集镇规划区以外道路两侧已建成的房屋。无安全隐患的及时给予审批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有安全隐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验收后及时审批办理。(注:有无安全隐患划定原则:二级公路两侧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边沟外缘两侧10米,三、四级公路两侧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边沟外缘两侧6米,等外公路两侧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边沟外缘两侧5米;整改后建筑物控制区为公路路缘或公路边沟外缘退让3米。)
(杨凤金)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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