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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对18个部门服务企业满意度进行测评
文网讯 根据《文山州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的规定,州纪委、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于近期组织实施了文山州2017年度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工作。
本次测评对象为州质监局等18个部门,测评内容依据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类,测评方式为在全州范围内随机抽样并邀请300家企业参与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邮递和回收测评表。测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遵循企业自愿和保密原则,测评内容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测评表的回收均使用专用回收袋,参评企业填表并自行装袋密封后交回收人员,再由回收人员统一交回。测评表回收结束后,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参与了集中清点、查验和拆封,未发现违反无记名测评纪律、违规获取和泄露企业测评信息的情况。到目前为止未收到关于测评工作纪律方面的反映和投诉。
本次测评实际发送270份,收回266份,回收率为98.52%。经统计,18个测评单位平均综合满意率为99.05%。本次测评共收到意见建议33条。对企业所提意见建议,已责成各测评对象进行研究办理并限期反馈情况。
附件:
2017年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满意率统计表 (定).xls
(州纪委 州监察局 州政府纠风办公室)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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