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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相关要求,砚山县在全县开展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开展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的重点内容是:用公款支付应由国家公职人员自费支付的通讯费问题;违规以通讯费名义给国家公职人员发放补助问题;以捆绑办公电话费、网络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助个人通讯费问题;将个人消费产生的通讯费,要求下属单位或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报销,或者直接向相关企业索取通讯费用等问题;其他违规补助和变相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问题。
清理整治共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检自查。主要是对照清理整治内容,对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认真组织签订《砚山县开展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承诺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承诺书及《砚山县开展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统计表》,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二阶段为清理整改阶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对自检自查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存在违规发放、报销、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的,于2017年12月5日前清理整改完毕,并将违规资金清退收回资金原渠道。存在应由国家公职人员个人支付的通讯费,通过与办公电话、网络、办公信息平台等费用捆绑的方式转嫁由单位负担侵占公共利益的,于2017年12月5日前取消并整改到位。
通过清理整治,凡在2017年12月5日前,自查自纠整改到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凡在2017年12月5日后,被发现存在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的,将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并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列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并未按要求清理整改到位的,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将进行扣分。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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