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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即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文网讯 为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经丘北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丘北县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以后居民多用水就要多交钱。
笔者从丘北县自来水公司了解到,此次实行阶梯水价范围是丘北县城市公共供水范围内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用水户,非“一户一表”计量用水户(合表用户)按2.50元/立方米价格执行,居民阶梯水价以户为单位,以月为计量缴费周期。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分别为: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15立方米以下(含15立方米),执行价格为:2.5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15.01立方米—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执行价格为:3.7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5.01立方米以上,执行价格为:7.50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由于丘北县污水处理费是与自来水费一起收取,加上每方0.8元的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实际阶梯价格分别是:第一阶梯为每立方3.3元,第二阶梯为每立方4.55元,第三阶梯是每立方8.3元。
另外,丘北县自来水公司还公示了非居民用水的水价为每立方4元(含污水处理费),特殊行业用水每立方6.8元(含污水处理费),对供水范围内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五保户等,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享受每月每户用量在5立方米以内免收水费,超过5立方米的,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根据云南省物价局的相文件规定,对城镇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后,各类养老机构全部用水量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
(李波)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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