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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20日起不按箭头方向停车将被罚款50元
文网讯 近期,文山市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停车难题,在一些路段人行道上新划定了大量停车位。交警提示,请按停车位的箭头指示方向停车,自12月20日起,将严格执法,停反将被处罚,罚款50元。


近年来,随着文山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扩大。截至今年11月,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179881辆,其中汽车88542辆、摩托车90411辆,并且还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市区交通拥堵、停车难形势严峻。今年以来,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以市区开华路、龙海路人行道改造升级为契机,根据道路状况又新施划了大量的停车位,并且停车位上还施划了停车导向箭头。驾驶人停放车辆时,不仅要将车辆停放于停车位内,还应该按照停车位内箭头指示的方向停放,这样才算是正规的停放方法。如果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停放,将会造成停车秩序混乱,并且也不方便车辆的出入,增加不安全因素。

但根据近期执勤交警的观察发现,大多数驾驶人还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停放。交警部门提示,驾驶人停车入位时,一定要按照车位内的箭头指示停放车辆,否则即属于违法停车。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二)按顺行方向,车身紧靠道路右侧边缘线;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50元罚款的处罚。

自12月20日起,文山交警将严格按此规定执法,未按规定停车,将被处罚,罚款50元。
(王永亮)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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