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文网讯 近日,麻栗坡县开展2018年“河长清河行动”。
该县2018年“河长清河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1月至3月,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2月8日前,11个乡(镇)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备案;第二阶段是集中行动阶段,2月9日至3月31日,11个乡(镇)按照制定的专项行动计划集中整治行动;第三阶段是总结报送阶段,各职能部门和11个乡(镇)于4月2日前将行动工作总结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办及时汇总报领导小组。
对于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限期清理河库渠管理和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严格禁止向河道乱倒乱排垃圾和生活污水,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调查了解该县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督促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对于河道非法采砂、取土等违法行动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制定行动方案和整治规划,整顿河道采砂秩序,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对超许可船数、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超功率采砂船采砂以及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顿利用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商品砂石料,推进恢复整治。
对于河库渠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及非法种植作物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清除河道两岸非法种植物,提出整治方案, 推进恢复河道原貌,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和防洪安全。清除河库渠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规倾倒渣土、垃圾和违规修建鱼塘、养殖场;制止和惩处破坏堤防等违法活动。
对于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整治。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拟保留的排污口进行联合认定;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非法网箱养鱼、捕鱼整治。开展河库渔业养殖现状调查,摸清主要河库渔业养殖情况。依法取缔未经过批准的网箱养鱼,对已取得许可的网箱养鱼进行核查,确保渔业养殖不对河流水体造成污染。依法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鱼类资源的违法活动。
对于工矿企业污染整治。以产业集聚区、城乡结合部、辖区之间交界地带、河流沿线等为主要监管区域,重点整治化工、涉重、造纸、医药、陶瓷等工业企业,确保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到位,污染企业按时整改到位,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到位。
对于畜禽养殖和农药化肥污染整治。对禁养区的养殖企业(户)进行排查清理,确保按时退养、拆除或搬迁到位;对限养区、可养区的养殖企业(户)加强排查监管,督促养殖企业(户)实施雨污分流、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了解掌握全县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特约记者 龙芸偲)
(编辑:骆丽)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