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省检察院为邹正忠追记二等功
文网讯 记者昨日从马关县检察院获悉,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为因公牺牲的马关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原教导员邹正忠追记个人二等功。
邹正忠参加文山州检察院“6.06”专案期间,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执行监视居住任务时突发疾病猝死,经文山州民政局认定为因公牺牲。“任劳任怨,忠诚实在”,马关县检察院负责人称赞他为“苗家好男儿”。本报于2017年12月7日以《心正则为忠》为题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2014年以来,邹正忠同志共参与执行提押、追逃30余次,搜查20余次,看管30人次,出警260余天,是全州检察系统出警最多的人员之一,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被马关县委、县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次被马关县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记者边富斌)
(编辑:曾炜)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