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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规范和强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用工管理,砚山县将从4月至5月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将全面摸清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情况底数,准确掌握各单位招用人员情况。并针对专项检查的情况,提出规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的意见建议,督促各单位对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问题进行整改。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未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单位自行筹集资金招用人员的单位。检查的内容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招聘使用、报批备案、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纳、日常管理等情况。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检自查。时间从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由各用人单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填写《砚山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情况登记表》和《砚山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情况汇总表》,于4月20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第二阶段为执法检查阶段,时间从2018年4月21日至5月20日,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核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检查出的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阶段为督促整改阶段,时间从2018年5月21日至31日,各单位将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整改,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督促整改。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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