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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全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
文网讯 近日,马关县研究出台了《马关县执行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对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马关县全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因逃避执行而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是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收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且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其他需启动联动威慑机制的情形。
(卢绍瑜)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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