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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设置家庭病床
文网讯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有效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患病住院需求,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日,砚山县出台《砚山县农村家庭病床工作方案》,切实解决精准扶贫对象看病就医实际困难。
农村家庭病床实行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全科医师建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管床,县级医院上级医生巡诊指导。《方案》明确,收治病种范围为经过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居家治疗、康复的建档立卡特殊贫困患者。主要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等9类15种大病经治疗后转入康复期的患者。
“农村家庭病床”所开展的服务项目主要有三类:(一)适宜在家中开展的诊疗服务,包括全科医疗、基础护理以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开展换药、导尿、康复指导、针灸、推拿、压疮护理、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等。需要输液治疗和吸氧治疗时原则上应在当地村卫生室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家里开展输液和吸氧治疗的,须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进行。 (二)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心电图、血糖、B超等必要辅助检查项目。 (三)公共卫生重点人群专病诊疗、治疗情况管理随访、周期性体检、心理健康指导、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及健康档案建立、补充、完善和更新。
《方案》指出,家庭病床建床程序需由患者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审核、签订协议办理入院即可。家庭病床服务项目的收费及报销标准,严格按《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收取相应的医疗费用。
(王雪)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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