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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4月28日,广南县纪委监委组织专项检查组开展“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发现广南县民政局社救股股长陆俊丞、核对中心主任胡荣峰、驾驶员徐胜才和旧莫乡民政办主任张玉双未认真执行交纳伙食费规定有关问题。
经查,2017年2月8日,陆俊丞、胡荣峰及徐胜才到旧莫乡猫街村委会猫街村小组核查低保调整事宜,因错过旧莫乡食堂供饭时间,张玉双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核查组一行在旧莫乡党政机关驻地的一家餐馆用餐。用餐过后,陆俊丞等3人将伙食费120元(每人40元,共3人)交予张玉双代交,但张玉双没有及时与旧莫乡政府财务人员对接入账开具发票,陆俊丞等3人也没有对张玉双代交伙食费情况进行督促催办,索要缴费单据。综上所述,陆俊丞等4人未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交纳伙食费相关规定,存在执行交纳伙食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陆俊丞、胡荣峰、徐胜才、张玉双4位同志身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交纳伙食费的有关规定,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经研究,决定对4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交纳伙食费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帮”人员,在开展驻村工作和“挂包帮”工作期间,严格交纳伙食费。县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人员和分管财务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差旅报销审批单必须附交纳伙食费票据,无交纳伙食费票据的必须注明情况,对无交纳伙食费票据又无情况说明的绝不允许报销差旅。乡(镇)、村委会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认真建立公务接待台账,详细登记接待事项、接待人员、接待人数、接待时间、接待地点、交纳伙食费金额等,严格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到基层工作交纳伙食费情况进行监督。各乡(镇)纪委、堂上农场管委会纪委、石山农场管委会纪委、县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每月对本乡(镇)、本部门和驻在单位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交纳伙食费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县纪委)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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