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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企业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备案
2018-05-18 15:43 文山新闻网丘北县

文网讯 丘北县自2018年1月起启用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以来,共审核合格新签合同1111人,续签122人,历史合同导入2518人,终止解除272人。对4家企业的集体合同做出14份审核意见书,涉及职工604人。对1家企业不定时工作制进行审核备案,涉及职工35人。

实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均应在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实名注册,并录入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单位相关信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将劳动者个人信息、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等合同信息录入系统,系统生成电子版合同后打印出来双方签订,并在系统内将合同提交备案。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劳动用工备案。

通过使用云南省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可以方便地完成原始数据批量导入,新增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续订、终止、解除,统计查询等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的办理,避免企业和群众多跑路。此外,对用人单位签订或解除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核备案,人社部门也能够全面、详细、及时地收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劳动用工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张克)

(编辑: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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