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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砚山县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原则,使资金能够以砚山县2018年脱贫摘帽为目标,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重点和关键领域,解决脱贫攻坚任务与资金需求缺口的矛盾,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据了解,砚山县2018年涉农项目涉及6大类43个小项目,总投资215417.4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0679.02万元(中央资金66984.54万元、省级资金33404.48万元、州级资金290万元),融资投入80715.30万元(浦发银行万元58189.96、国开行14945.84万元、农发行7579.5万元),其他资金29331.34万元,社会资金投入641.66万元,农户自筹4050.15万元。同时,要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砚山县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将明显改善全县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夯实基础,将为贫困人口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这些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力水平,生态环境改善能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摘帽增收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整合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到2018年底实现脱贫、摘帽、增收3个主要目标。脱贫,即14858户建档贫困户6459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摘帽,即全县7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摘除贫困县帽子,贫困乡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4%以内。增收,即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预计实现29816元和9818元,分别增长9%、10%。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于或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胡衡)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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