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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根据《砚山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砚山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现对第七批19名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予以公告。
常 云,男,阿舍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召回理由:工作纪律涣散,多次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杨贵祥,男,维摩乡武装干事。召回理由:工作纪律涣散,多次上班迟到。
朱坤喜,男,江那镇经济发展办主任。召回理由: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工作安排。
张 涛,男,者腊乡计生办负责人。召回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在2017年度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不按要求准备工作材料,对整改意见置之不理。
李 进,男,者腊乡政府职工。召回理由:工作懈怠,干部在线学习分值不达标,两次被通报。
王卫华,男,阿猛镇石板房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理由:工作懒散,纪律涣散,不服从工作安排。
王安红,男,干河乡财政所所长。召回理由:工作责任心不强,年终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
王洪春,男,县中医医院职工。召回理由:工作纪律涣散,不遵守上下班纪律。
张海沙,女,县中医医院职工。召回理由:工作责任心不强,引起医疗投诉,给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肖叶跃,男,阿猛镇阿基卫生院职工。召回理由:工作纪律涣散,不遵守上班时间。
何世海,男,县二院后勤科主任。召回理由:工作纪律涣散,思想麻痹,履职不到位,导致医院氧气瓶大量外流和在外留置,留下严重安全隐患。
李 忠,男,县二院120科主任。召回理由:工作纪律涣散,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导致医院氧气瓶大量外流和在外留置,留下严重安全隐患,在单位干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
杨 超,男,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召回理由: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岗位工作职责不到位,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韦其引,男,县统计局职工。召回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县统计局2017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杨由勇,男,县统计局职工。召回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县统计局2017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刘俊媛,女,县农科局职工。召回理由:纪律意识淡薄,组织观念差,对单位竞聘上岗工作在微信上发表不当言论,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
胡彦军,男,县老干局职工。召回理由:对全县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足,大局意识淡薄,缺乏组织纪律观念,不服从组织安排,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赵黄清,男,江那镇羊街社区居委会主任。召回理由:不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擅作主张,导致全县性活动不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
张应禄,男,江那镇芦柴冲村党总支书记。召回理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村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村干部纪律涣散,在全镇造成不良影响。
(县委召回办)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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