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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富宁火车站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
2018-06-01 16:57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为加强火车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云桂铁路富宁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方案实施方案(试行)》,并于5月30日进行公告。方案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由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实施方案》制定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

停车收费的车辆类型及收费标准如下:

1、两轮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免费停放,超过30分钟至1小时的按1元收费。实行连续累计计时收费,每增加1小时加收1.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10.00元/车位。

2、小型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免费停放,超过30分钟至1小时按3元收费。实行连续累计计时收费,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24.00元/车位。

3、出租车辆在出租车专用候客区、待客区、落客区临时停放1小时内不收费,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至2小时按2元收费,超过两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20.00元/车位。

出租车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收费按小型车辆的标准执行。

富宁火车站前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表(试行)

车辆类型 每次30分钟至1小时内收费 每超1小时加收费 连续停放24小时收费
两轮车辆 1元 1元 10元
小型车辆 3元 2元 24元
出租车(待客专用停放区) 1小时内免费停放,1小时至2小时收费2元。 1元 20元
注明:1、两轮车辆、小型车辆停放30分钟以内免费停放。 2、出租车进入地下公共停车场停放的收费标准按小型车辆执行。

4、三轮车辆按小型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5、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抢险车、工程抢修车等执法、执勤机动车免费停放。

(富宁县发改局)

(编辑:程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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