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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父母不送小孩入学或将面临处罚
文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的教育脱贫目标。马关县根据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辍保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双线六长双挂”机制,认真开展劝返工作。
二、对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或辍学学生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司法所和派出所送达法律法规学习通知书,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三、对经3次以上劝返和学习教育后,仍拒不送适龄少年儿童或辍学学生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将采取下列措施予以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一)暂停发放低保等惠民资金;
(二)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进行催告,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2002〕364号)的要求责令其退回,并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劝返回校有意愿学习职业技术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在县职高开办职初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
(马关县人民政府)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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