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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砚山县坚持政府主导,制定县级资助政策,叠加资助建档立卡户各阶段在校学生。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资助政策的前提下,加大县级资助力度,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分别资助300元至3000元不等,实现从学前教育到大学资助全覆盖。
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高中、中职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免学费、助学金等惠民政策,将贫困学生资助金纳入全县财政涉农资金预算,加大资助金统筹整合力度,确保各类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17年,共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普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581.28万元,资助学生6942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中职学生助学金6956.08万元,享受学生188675人次。减免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79.57万元;为1741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169.8万元。
在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消除贫困学生后顾之忧的同时,坚持把贫困学生的成长作为资助工作核心,结合“自强、诚信、感党恩”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正确引导,关注贫困学生心理状况。加强对贫困学生升学、就业等跟踪指导,达到“资助一人、成才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成立教育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监审、会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园)长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砚山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确机构编制、职责任务,健全管理制度。各乡(镇)、中心校及中学安排专(兼)职学生资助工作专干,构建县、乡、校三级联动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发放《砚山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明白卡》2万余份,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组织学校充分利用板报、群众会、家长会、晨会等各种载体,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无死角、全覆盖。资金由县级财政拨付县教育局账户后,由教育局会计中心根据资助审核名单直接将资助款打入受资助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中,不再进入学校账户,并通过短信告知学生家长。通过“必须宣传到位、必须组织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必须通过校级审核及公示、必须通过县级审核及公示、必须建立资助流程台帐”“五个必须”审定机制,确保申报资助阳光操作。建立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内部督查,积极配合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督查、审计,及时向捐赠方通报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益。
2017年,砚山县共发放县级资助金500.05万元。2016年来,共争取中国兵装集团投入480万元开展“兵装丹心”“真情兵装”等助学项目,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000名。
(县教育局)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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