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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探索村民自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新模式
文网讯 今年,砚山县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中,结合县情、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村民自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新模式。
据了解,砚山县主要把位于维摩乡海子边村委会的以那嘎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项目,作为该县探索村民自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一个示范点,项目区内土地总面积387.29公顷,其中水土流失面积241.78公顷,占62.43%。项目为坡改梯工程241.78公顷,同时布置坡面水系和机耕道路整修等工程,批复总投资1250万元。项目采取村民自建的模式,村民民主选举自建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落实村级自建自管,把项目资金管控、建设目标任务、质量安全责任、建后管护责任全部分解下放到村,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公示制和报账制。
项目于今年3月27日正式动工建设,预计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涉及两个村小组211户825人,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114人。工程建成后,可实现年保水21.78万平方米。年保土0.87万吨,年净增直接经济收益187.43万元,平均每人年净增直接经济收益2272元。
(砚山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沈忠兴)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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