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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砚山县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基本要求,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搬迁与脱贫同步、安居与乐业并重,2018年将对235户1046人进行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该县在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中切实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县级负责统筹规划、筹措资金、监督考核,乡镇承担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坚持群众自愿,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搬迁群众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自然村整村搬迁为主,做到应搬尽搬。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安置。守住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建设面积的“标线”、搬迁不举债的“底线”、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精准、科学、有序、高效实施搬迁。同时,盘活搬迁群众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突出人口市民化、消除“零就业”、保障全覆盖三个重点,确保搬迁群众共享城镇资源,融入城镇生活,如期搬迁脱贫。
据了解,规划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涉及阿舍、蚌峨、干河、阿猛4个乡镇6个村委会7个自然村235户104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45户179人,同步搬迁户190户867人。规划新增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全部进县城集中安置。该县通过回购砚山县锦绣家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共360 套保障性住房进行安置。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补助为人均补助2 万元、旧房拆除人均补助0.6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人均补助3.175万元,合计人均补助5.775 万元;非卡户住房补助户均补助3万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户均补助5万元,合计户均补助8 万元,非卡户户均可贷款6 万元,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购房价格。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搬迁任务,实现搬迁群众就业每户至少1人就业,搬迁适龄教育人群就近就便接受教育。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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