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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近期,西畴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严肃纪律,增强各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意识,现将8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西畴县鸡街乡那马村委会主任王家明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8月,王家明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信息核实不准确,未在本次动态调整中剔除。2018年2月,王家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畴县西洒镇党委书记曾跃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招标管理相关规定问题。曾跃担任西洒镇党委书记以来,对西洒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老西洒至把独水泥路建设项目、西洒镇易地搬迁瓦窑集中安置点项目、2015年易地搬迁项目、西洒镇易地搬迁茅坡集中安置点项目共4个项目未经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和组织进行招投标;2016年度精准扶贫工作经费6万元的使用未经班子会议研究,违反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2017年12月,曾跃受到通报(全县范围内)和诫勉的问责。
西畴县西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西洒镇龙泉村委会挂村领导刘礼刚、西畴县西洒镇龙泉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冯在华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28日,刘礼刚挂钩西洒镇龙泉村委会工作期间,对抓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日常工作安排布置简单化,工作要求不具体,督促指导不力,未明确专人负责精准脱贫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对全村脱贫攻坚情况底数不清,进度不掌握,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冯在华对龙泉村委会2017年第二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和2017年脱贫退出工作不重视,作风不严不实,未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及村委会干部按照程序要求开展工作,未安排专人负责精准脱贫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2018年1月6日,在州对县交叉检查中发现龙泉村委会存在2017年第二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2017年脱贫退出两项工作均未能按照县和镇党委、政府要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未压实,工作程序不到位,精准脱贫档案资料欠缺、管理混乱等问题,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刘礼刚、冯在华分别受到通报(全县范围内)和诫勉的问责。
西畴县法斗乡政府水务站工作人员游静波“挂包帮”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法斗乡党委、政府要求全乡各“挂包帮”责任人要在2017年12月25日以前完善并悬挂明白卡,2018年2月25日前完成“挂包帮”户的“四责任清单”。游静波负责挂钩帮扶脱皮树村委会南昌上寨2户贫困户,未按要求开展“挂包帮”工作,2018年3月6日,才到“挂包帮”户落实基本情况,上交“四责任清单”,直到2018年3月7日还有1户“挂包帮”户未悬挂明白卡。游静波在“挂包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2018年3月,游静波受到通报(全乡范围内)和诫勉问责。
西畴县西洒镇瓦厂村党总支书记李友发推进瓦厂村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问题。西洒镇瓦厂村党总支在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中,未严格落实西洒镇党委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导致西洒镇瓦厂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缓慢,严重影响了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推进。李友发作为西洒镇瓦厂村党总支书记,在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管理干部宽松软,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工作责任心不强、担当精神不足。2018年1月,李友发受到调整工作岗位和通报(全镇范围内)的问责。
西畴县法斗乡坪寨村委会主任周廷忠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6月至8月,周廷忠在开展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工作中,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信息核实不仔细,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柏家梁子熊在友户6个人口信息落实填报为2个人口,造成了严重的工作失误。2018年3月,周廷忠受到通报(全乡范围内)和诫勉的问责。
西畴县鸡街乡王家塘村党委书记汪思学、鸡街乡王家塘村委会主任梁世才、鸡街乡王家塘村委会文书梁涛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汪思学、梁世才在2017年两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对王家塘村委会坪上村小组梁远明户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识别不精准,审核把关不严,对应作删除处理的梁远明户未作剔除处理。2018年4月,汪思学、梁世才、梁涛分别受到通报的问责。
西畴县莲花塘乡小锡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邱纯未严格要求自己,该回避不回避问题。2018年3月29日,在征收文山至麻栗坡高速公路占地工作中,征收到邱纯本户土地时,邱纯未主动提出回避,并且在统计自家地面附作物时,未实际测量本户桂花树苗大小和清点种植数量,而是通过估算方式估计上报自家2至5公分桂花树500株,2公分以下的1500株,共计2000株。2018年5月17日,在乡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对邱纯被征收土地的地面附作物进行复核时,复核得出数据为2至5公分桂花树0株,2公分以下的1900株,与邱纯本人估算上报的株数不相符。邱纯作为一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本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村务监督事务,但在实际工作中,邱纯未严格要求自己,该回避的不回避,并且在统计自家地面附作物时不实事求是,仅通过估算后就上报自家桂花树苗,虽未造成国家资金损失,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邱纯受到通报(全县范围内)的问责。
上述8起典型案例,反映出西畴县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对扶贫领域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凡是反映脱贫攻坚工作的问题,必须及时调查处理;要重点查处贯彻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确保政令畅通,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西畴县纪委)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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