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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禁止在剥隘库区非法新增或扩大网箱养殖
文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富宁县剥隘库区非法新增或扩大网箱养殖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为保护剥隘库区生态环境,控制库区水域环境承载范围,严防外来病害侵入和疫情发生,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维护库区正常渔业养殖生产秩序,保障库区渔业产业健康发展。即日起,任何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未经县渔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在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剥隘库区新增网箱或扩大养殖面积。如发现在库区非法新增或扩大网箱养殖的,县人民政府将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者,将依法强制执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鼓励广大渔民群众举报,举报电话:县农科局执法大队:0876—6139726;县渔政监督管理站:0876—6122258;剥隘镇人民政府:0876—6430668;剥隘镇派出所:0876—6430647。
(富宁县人民政府)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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