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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6月起实行阶梯水价
2018-07-20 16:04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自2018年6月1日起,广南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调整对象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一般城市居民。

价格调整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16立方米及以下(含16立方米),水价2.5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16立方米以上至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水价3.7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水量为25立方米以上的,水价7.5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阶梯水价以月为缴费周期。居民生活用水在16立方米内按第一阶梯收取,超过第一阶梯低于第二阶梯的水量部分按第二阶梯收费标准收取,超过第二阶梯的水量部分按第三阶梯收费标准收取。

广南县发改局物价股股长陆清华举例向记者介绍,“比如像我家,这个月用水17立方米,有16立方米是2.5元一方,有1立方米是3.75元;如果我家用了25立方米,有16立方米的价钱是2.5元一方,有9立方米是3.75元一方;如果用到26立方米,有16立方米是2.5元一方,有9立方米是3.75元一方,有1立方米是7.5元一方。”

据悉,对供水范围内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五保户每月每户用量在5立方米(含5立方米)以下的免收水费,超过5立方米的,按照阶梯水价方案执行。各类养老机构全部用水量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申报优惠水费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五保户有效证件、残疾证)到广南县自来水公司填写《广南县城区生活困难群体水价优惠登记申报表》。优惠条件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每年需申报审核,每次申报只限申报当年有效。

非“一户一表”计量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按原来价格执行(2.50元/立方米)。如: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范围包括: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文体活动场馆用水;城市消防用水;园林绿化、环卫环保、公园等公用事业及其它非盈利性社团组织等单位用水。

(广南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郑琼 胡远燕)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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