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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零容忍
文网讯 西畴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制作《西畴县关于积极举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腐败问题的公告》,张贴至村(居)民小组的公共场所。明确西畴县范围内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为举报对象,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均为举报内容。为激发群众举报热情,举报人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收到的反映涉黑涉恶的问题举报建立专管台账,及时做好问题线索的登记管理、分析研判、分流处置、催办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定《西畴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及查办结果反馈办法(试行)》《西畴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挂牌督办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涉黑涉恶线索的监督管理,畅通线索发现渠道,协调线索移送关系,及时查办。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1条,立案审查2件2人、问责党组织1个、问责干部5人、组织处理1人、提醒谈话10人、诫勉谈话4人。
(周立超)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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