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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期,省纪委、省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我州砚山县人社局初级工山海在扶贫工作队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被通报。
2017年3月至今年3月,山海被派驻平远镇差黑村委会驻村工作期间,未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累计旷工30.5天。今年5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技术工五级降为事业普工,旷工期间领取的9238.5元工资收缴国库。7月,因管理监督驻村工作队员不到位,对县人社局副局长李先品、驻村工作队长杨伟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通报指出,这4起典型问题,有的弄虚作假套取扶贫项目资金,有的优亲厚友,有的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这些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受到严肃问责追责。
通报强调,我省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绝不手软,对在征地拆迁中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占挪用资金的绝不留情,对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的坚决查处;对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杨富东 云季轩)
(编辑 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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