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文山】马关县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线索者最高可奖2万元
2018-09-20 16:05 文山新闻网

文网讯 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近日,《马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对14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予以举报的,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材料与案件查处结果,可给予500元至2万元的奖励,有特别重大贡献的,还可酌情提高奖励金额。

《办法》明确了14个方面的举报内容,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涉黑类犯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共同实施的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其他向政治领域渗透的犯罪组织;把持基层政权、操控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犯罪组织;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境外黑恶势力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办法》同时明确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未尽到保密义务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或者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给予充分保护,并对打击报复者依法严惩。

(朱玲)

(编辑:郭韦)

读报纸

看电视 直播

听广播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