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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近日,文山州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
1.文山市农经站站长陈金跃违规发放授课费问题。2014年12月20日至28日,文山市农广校开展为期8天的生产经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市农广校在制定培训经费计划时安排38000元作为教师授课费,实际支出聘请教师授课费17000元,剩余的21000元被时任市农广校校长陈金跃以教师授课费的名义,发放给本单位未授课的工作人员和市农科局的部分领导及工作人员。2018年6月,陈金跃受到通报问责。
2.广南县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陆兴发、副局长向树荣违规发放劳务费、评审费问题。2017年6月至7月,广南县教育局在举行第二届“园丁杯”篮球运动会中,向参与运动会的11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发放每人1000元的劳务费。2017年10月,广南县教育局在开展全县教师初级职务评审工作中,向4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审组人员发放每人1000元的评审费;向5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资格审查人员发放每人600元的资格审查费。上述三项费用共计18000元,经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向树荣签字后在县教育局经费账户中列支。2018年5月,陆兴发、向树荣分别受到通报问责,涉及资金返还原渠道。
3.马关县边境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陶有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14年,夹寒箐镇田头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于2015年11月获得州、县奖励资金共计300000元。2016年5月,时任夹寒箐镇党委书记陶有明召集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将奖励资金中的208000元发给夹寒箐镇党委政府的22名干部职工,扣除税款41985.69元,实发166014.31元。陶有明个人领取36000元。2018年7月,陶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66014.31元予以收缴。
4.西畴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成栋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徐成栋在西畴县董马乡工作期间,用收入不入账资金和虚列支出套取的资金发放干部职工补贴共计28600元,购买土特产共计4800元。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徐成栋在西畴县住建局工作期间,通过收取中介机构费用和收取个体老板赞助费不入账的方式私设“小金库”共计520180元,用于违规发放干部职工福利共计143200元。另外,徐成栋还涉嫌贪污犯罪。2018年8月,徐成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5.马关县公安局八寨派出所所长王开岗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14年2月至2017年1月,王开岗在任木厂派出所所长期间,通过虚增、虚列车辆燃料费和维修费、信访维稳培训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33720元,以差旅费的名义发放职工福利31600元,用于派出所日常开支2120元。将应发给木厂镇专职交通协管员的工资32800元用于补助派出所民警和辅警的个人伙食费及食堂开支。另外,王开岗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7月,王开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降为副科处分,违纪资金64400元原渠道返还。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然无视纪律和规矩,以关心干部职工、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由,以节日补贴、值班补贴、加班补贴、会议误餐费、慰问费等名义,变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今年1月至8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从查处的问题来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排在首位,且居高不下,说明“四风”问题虽然得到遏制,但仍然积习甚深、顽固复杂,纠治“四风”任重道远,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发放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对规范发放津补贴问题深入研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力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常福利,对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等易发多发时段,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
(文山州纪委)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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