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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文山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有效落实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政策和规范,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目前,该市共建设21633套公租房,已经分配入住10417套,剩余房屋将于今年底全部入住。
建立有章可循的管理制度
近年来,文山市先后制定出台《文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文山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日常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完成公租房运营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2017年,制定《文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购买对象(承载主体)、购买费用、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数、监管内容等作了更为具体的明确,指导试点工作深入全面地推行。同时,将该《办法》规定的按出租收入的3~8%计提业务费确定为8%,并将应计提业务费的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各占15%的部分,全部用于公租房的管理,确保公租房分配运营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费足额到位,同时严格核算和监督费用的列支。
融入市场,营造公平择优的服务环境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文山市通过全面的市场介入,择优选择服务企业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服务内容包括监督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户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车辆使用情况和公共租赁住房居住情况等。之后,又将购买服务内容扩展为公租房的申请审核(申请受理,不包括审批)、分配、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动态监管、代收租金、物业管理、公租房维护维修等。
服务期满或是新建公租房交付使用后,又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物业服务公司,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的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具体管理过程中,配备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小区监控等设施设备,不转嫁任何负担给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按照低于市场价30%的标准收取,尽量减轻入住对象的负担。
规范公租房服务和管理
整合住建、财政、审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单位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购买服务聘请的管理人员,分别充实到公租房申请受理、档案管理、动态监管等窗口,实行相应的奖惩制度。除正常的工薪支出外,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住户每清退一户给予聘请工作人员200元的奖励。截至8月底,该市共清退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总户数为1003户,占总入住户数的9.6%,其中由购买服务聘请管理人员清退的户数为730户,占清退总户数的72.8%。对转租转借、闲置等违规使用公租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就清退,有效遏制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公租房情况的发生。对违规使用公租房、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
同时,为加强社会监督,文山市在政务网建立“住房保障”专栏,将公示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将重要事项在当地媒体公开,尤其是将违规使用公租房不良信用名单向社会公布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提高了公租房住户的自觉性,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巩晋洪)
(编辑 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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