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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金融扶贫带动10564户贫困户脱贫
文网讯 今年以来,砚山县积极推出“扶贫再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再贷款+扶贫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再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企业”等金融扶贫模式,带领10564户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砚山县金融部门规定借款企业按照“每申请100万元贷款必须对应提供至少2个就业岗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原则,对招收贫困户长期或临时就业的扶贫企业提供扶贫再贷款支持,充分发挥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每年就业岗位月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开发式、长期性、精准化帮扶。全县金融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金融扶贫政策,投放各类扶贫信贷支持农户发展产业和实施危房改造,助力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如:县农村信用社向11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贷款”5487万元;向70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软籽石榴产业“扶贫小额信贷”3520万元户;向4686户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贷款”20813万元;向40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再贷款”2.03亿元,并创新“扶贫再贷款+扶贫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以4户企业贷款带动152户建档立卡每户年增收14160元,加快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砚山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杨朝仙)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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