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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2018年将完成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15000亩
文网讯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砚山—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8年度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砚山县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任务15000亩,具体分解为:维摩乡13000亩、阿猛镇1000亩、八嘎乡1000亩。
据了解,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是省委、省政府针对我省环境状况,着眼于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切入点,是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山区生态环境改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提升山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兴林富民”目标;是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有力保障。砚山县地处珠江上游西江水系和红河流域泸江水系的分水岭上,长期以来,受诸多因素影响,造成山上林草植被严重退化,森林资源不断减少,覆盖率难于提升,很多地方甚至出现了大面积石漠化现象,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水土流失加剧。因此,陡坡地生态治理可迅速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同时对推动全县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造林林种、树种不限制,乔、灌均可,以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为前提。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省财政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亩,种苗造林费补助300元/亩。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第一年8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亩、现金补助500元/亩)、第三年现金补助300元/亩、第五年现金补助400元/亩。政策宣传、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档案管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胡衡)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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