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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文山州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面记分管理
文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州交通违法处理记分管理标准,文山州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对2018年11月1日起发生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记分规定,必须一律予以记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得以无法确定驾驶人为由,不予记分。
为保证执法严肃性和统一性,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和其它自助处理平台及终端处理的交通违法,一律予以记分。支队技术装备科要于2018年11月1日前调整全州自建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或终端机的记分规则,未按要求调整的,一律停止使用。
(州交警)
(编辑:骆丽)
(审核: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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