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文网讯 近日,广南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南县黑支果乡党委书记朱云松,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应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廖洪甲,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何南梅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经查,2017年7月,时任广南县黑支果乡党委书记朱云松和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应坤,落实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工作领导不力,检查督促不到位,对黑支果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广南县黑支果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廖洪甲作为阿章村委会挂村领导,对该村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广南县黑支果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何南梅作为新街村委会挂村领导,对该村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朱云松、李应坤、廖洪甲、何南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南县五珠乡党委书记周尉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经查,2017年7月,广南县五珠乡党委书记周尉鸿,对五珠乡落实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工作领导不力,检查督促不到位,对五珠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8年2月,周尉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南县莲城镇原老龙村委会主任王志达侵占低保金问题。
经查,2009年8月至2017年11月,王志达在任广南县莲城镇老龙村委会副主任、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莲城镇人民政府发放低保户低保存折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该村木帖三组王某甲户2人低保存折。王志达先后3次从该低保存折中支取现金共计人民币10800元占为己有。
2018年7月,王志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广南县坝美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廖国清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
经查,2012年5月,廖国清在广南县坝美镇人民政府挂钩者卡村委会工作期间,在协助坝美镇人民政府发放者卡村委会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将所代领者卡村委会者卡六组陆某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0000元私自截留在自己手中。2013年2月,廖国清将其中7000元交给者卡村委会作为工作经费,余款3000元被廖国清占为己有。
2018年9月,廖国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有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监管不力、检查督促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低保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广南政务)
(编辑:李霄文)
(审核:李正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