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富宁县给予认定的12家就业扶贫车间10万余元奖励补贴
文网讯 富宁县为鼓励当地企业、合作社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11月14日,经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定,授予田蓬镇荣耀合作社、新华镇富宁黄连手套厂等1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为富宁县就业扶贫车间。

对吸纳5名以上(含5名)建档立卡劳动力累计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扶贫车间,按照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补贴的标准进行补贴,预计将有12家企业、合作社获得10万余元的奖励补贴,以此鼓励享受到奖励补贴的企业、合作社,能吸纳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让更多建档立卡贫困户能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富宁政务)
(编辑:李霄文)
(审核:资云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