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文山州投入3000万元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
文网讯 为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未就业劳动力的就业脱贫问题,我州以“四明确四规范”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努力帮助“三无人员”实现增收。
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岗位范围。明确全州每个村委会都开发村环境卫生清扫员、乡村社会综治协管员、乡村道路维护员等8个类别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明确安置原则,规范岗位职责。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按照“因村设岗、因需岗位、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安置。具体由各县(市)指导乡(镇)、村委会(社区)根据本村委会(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明确安置条件,规范续聘程序。安置人员须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未就业的“三无人员”,需具备履行本职岗位所要求的能力,聘用期一年满后,由村委会(社区)根据岗位工作量、工作实绩、群众评议等方面综合考量结果作为安置人员续聘的重要依据,规范履职考核的程序。明确岗位待遇,规范资金管理。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每人每月待遇为500元,全年包干6000元给予补贴,并缴纳工伤保险。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县(市)财政根据各乡(镇)安置的人数,经县(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局审核提出意见后拨付到乡(镇)并组织进行落实,实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目前,全州通过整合沪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及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共3000余万元,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三无人员”9923人,可稳定带动3万余贫困人口增收。
(雷德才)
(编辑 罗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