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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今年以来,砚山县认真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决纠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立体化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一次相关纪律作风相关规定、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向纪委报告一次落实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贯彻落实工作。
通过在全县11个乡镇和55个部门窗口醒目位置设置《纪律作风监督告知牌》300余块,设立举报箱,政府网站设立纪律作风监督举报专栏,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不断拓宽作风监督举报渠道,并建立了纪律作风月督查工作机制,深挖细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灯下黑”的问题。
紧盯元旦、春节、州庆、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公开曝光等多种措施,对滥发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存在问题逐一建账销号限期整改,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着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专项检查6次,共发现问题221个,已责令整改221个,提醒谈话56人,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2份。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办公用房、发放津补贴福利等方面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共排查出1002个问题,清退违规发放资金205.37万元。
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
(特约记者 李兴伟 卢定文 李正厦)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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